为持续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9〕42号)的工作部署,确保2021年度各项抽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现就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筹推进信用监管和双随机抽查工作
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及市市场监管局的部署,2021年双随机抽查将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科学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对象和抽查比例、频次,提高问题发现率。鼓励已经做好信用风险分类的业务条线、行业领域率先开展将双随机抽查比例、频次与企业信用挂钩工作,先行先试,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程度实现差异化监管。鼓励开展双随机监管效果测评工作,积极探索,为在全区全面开展双随机效果评估积累经验,推动进一步释放双随机监管效能。
二、持续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工作,推动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市场监管领域基本监管手段和方式,强化督查考核,巩固和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
(一)继续做好市场监管系统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监管工作实际需要,有效整合部门内部各业务条线和监管任务,动态调整完善“一单两库”,于5月31日前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更新维护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1年度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于5月31日前报送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科备案,并在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公示。
(二)积极组织、参与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依托已有工作机制,牵头做好我县联合双随机清单制定工作。鼓励将更多的涉及市场监管领域职责的部门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的范围,并研究制定相应抽查事项。要充分发挥本级双随机工作机制的统筹、协调、督促作用,善于牵头、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不搞包办。要明确“谁发起、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由清单确定的发起部门及时提出抽查需求,组织、协调参与部门共同做好抽查工作。
(三)做好业务培训指导。县市场监管局信用和企业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要加强对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及有关股室的业务指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本业务领域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本业务领域检查对象名录库,做好数据动态更新。重点加强对一线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规范实施检查、准确发现问题、有效实施监管的能力水平,确保随机抽查不走过场、监管到位。
三、组织开展承接的各项抽查检查任务
要及时在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接收《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分派的抽查检查任务,以及联合双随机牵头部门发起的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任务,及时匹配执法人员,并按照抽查计划要求的检查时限,及时组织开展检查。
四、强化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应用
要协调做好抽查检查结果统一归集公示工作,要强化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应用,应在履行检查结果审批程序完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职责、做好衔接,依法严格惩处,实施信用惩戒。
联系人:张鑫,联系电话:8520378。
附件:1.上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
2.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1
上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型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牵头股室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登记事项 |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信用和企业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 |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
|||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认缴等级制的行业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
|||
2 |
公示信息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
信用和企业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 |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
|||
3 |
合同行为检查 |
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检查 |
市场主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行为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
信用和企业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 |
4 |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拍卖法》第十一条、第六十条 |
信用和企业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 |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七十二条 |
信用和企业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
||
5 |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查处检查 |
平台经营者是否建立有平台上经营者登记备案的基本信息制度 |
全县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 |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
平台经营者是否依法公示相关信息 |
||||||||
平台经营者是否制定有平台上经营者公示信息管理制度 |
||||||||
平台经营者是否建立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
||||||||
平台经营者是否有搭售行为 |
||||||||
平台经营者是否区分自营的业务 |
||||||||
6 |
广告行为检查 |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广告法》第六条、第二十九条、第六十条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广告法》第四十六条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九条 《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九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一条 |
|||
7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市场上或企业成品仓库内的代销产品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样检测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
质量标准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股、食品销售监督管理股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食品销售监督管理股、质量标准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股 |
||
食品安全抽检 |
市场在售食品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样检验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
食品销售监督管理股 |
||
8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
质量标准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股 |
9 |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饮料、调味品、白酒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
食品销售监督管理股 |
10 |
特殊食品和食盐销售监督检查
|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保健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
食品销售监督管理股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
|||
特殊医学用途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
|||
食盐零售 监督检查 |
食盐零售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
11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
12 |
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监督检查 |
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
|
13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
|
14 |
计量监督检查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计量法》第十八条 |
质量标准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股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计量法》第十八条 |
|||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经营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计量法》第十八条 |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样检测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计量法》第十八条 |
|||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计量法》第十八条 |
|||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样检测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 |
|||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样检测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
成品油市场计量专项监督 |
全县经营主体(经营范围或许可项目含成品油零售市场主体) |
定向抽查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计量法》第十八条 |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监督检查 |
各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计量法》第十八条 |
|||
15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 |
检验检测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计量法》第二十二条 |
质量标准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股 |
16 |
专利真实性和专利标识标注规范性监督检查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产品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 |
|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 |
|||
专利标识标注规范性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 |
|||
17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商标法》第十六条 |
|||
商标印制企业行为的检查 |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印制业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
18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批准并备案的商标业务代理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商标法》第六十八条 |
|
19 |
价格行为检查 |
对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抽查 |
《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等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价格法》第三十三条 |
执法稽查大队 |
对市场形成价格行为的抽查 |
《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等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价格法》第四十条 |
|||
对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抽查 |
《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等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 |
|||
对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抽查 |
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群众组织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等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
20 |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
质量标准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股 |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检查主体 |
总基数、抽查比例 |
检查日期 |
牵头股室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01 |
登记事项检查 |
不定向抽查 |
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全区存续市场主体。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全区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农合及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抽查比例3%; |
7月-11月 |
信用和企业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02 |
公示信息 |
不定向抽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全区2021年6月30日前已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合及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已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20年度纸质年报的个体工商户。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全区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农合及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抽查比例3%; |
7月-11月 |
信用和企业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03 |
价格行为检查 |
定向抽查 |
对中介、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以及执行明码标价情况的抽查。 |
全区行业协会商会。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按当地实际数量确定抽查比例。 |
4月-11月 |
执法稽查大队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04 |
合同行为检查 |
定向抽查 |
1.对合同提供方履行公示义务的检查; |
全区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企业。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按当地实际数量,抽查比例5%。 |
4月 |
信用和企业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06 |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查处检查 |
定向抽查 |
1.平台经营者是否建立有平台上经营者登记备案的基本信息制度; |
全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20家,25%。 |
6月-8月 |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 |
45000020211001007 |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 |
定向抽查 |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全区设立的拍卖企业。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拍卖企业(根据实际数量),抽查比例10%。 |
7月-11月 |
信用和企业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08 |
定向抽查 |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全区文物商店和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文物商店(根据实际数量),抽查比例90%。 |
7月-11月 |
信用和企业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09 |
广告行为检查 |
不定向抽查 |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
全区经营主体。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7.5785万,1%。 |
11月30日前 |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10 |
不定向抽查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
全区经营主体。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7.5785万,1%。 |
11月30日前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11 |
不定向抽查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全区经营主体。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7.5785万,1%。 |
11月30日前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12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定向抽查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加油站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市场上或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
加油站3157家,抽查368家。 |
4月-10月 |
质量标准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13 |
定向抽查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与工信厅联合抽查)。 |
市场上或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
预拌混凝土企业310家,抽查100家。 |
6月-11月 |
质量标准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股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14 |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498家,抽查比例100%。 |
4月-10月 |
食品销售监督管理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15 |
食品安全抽检 |
定向抽查 |
食品安全抽检。 |
全区食品重点经营主体(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农贸市场)。 |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全区食品重点经营主体1665家(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农贸市场),抽查比例20%。 |
4月-11月 |
食品销售监督管理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16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
定向抽查 |
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含食品相关产品)458家,抽查比例100%。 |
4月-10月 |
质量标准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17 |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饮料、调味品、白酒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2021年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79家: 1.饮料全区总基数758家,计划检查38家,抽查比例5%; 2.调味品全区总基数380家,计划检查24家,抽查比例6%; 3.白酒全区总基数96家,计划检查17家,抽查比例18%。 |
3月-12月 |
食品销售监督管理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18 |
食盐销售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食盐销售监督检查。 |
食盐销售者。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预包装食品经营者 41.3万,3%。
|
4月-11月 |
食品销售监督管理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19 |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保健食品销售者。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保健食品食品经营者 20.8万,5%。 |
4月-11月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20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经营者 3.4万,5%。 |
4月-11月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21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全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者 0.6万,10%。 |
4月- 11月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22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对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
全区客运索道使用单位。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全区客运索道使用单位7家,抽查比例100%。 |
4月-11月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23 |
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
全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全区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根据实际数量),抽查比例25%。 |
4月-12月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24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
全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全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根据实际数量),抽查比例25%。 |
4月-12月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25 |
计量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检查。 |
全区经营主体(经营范围或许可项目含眼镜制配)。 |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 |
根据各地实际经营眼镜制配活动的市场主体基数为准,抽查比例5%。 |
4月-11月 |
质量标准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26 |
定向抽查 |
成品油市场计量专项监督。 |
全区经营主体(经营范围或许可项目含成品油零售市场主体)。 |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 |
以获自治区商务厅批准的可开展成品油零售经营的市场主体基数为准,抽查比例15%。 |
4月-12月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27 |
定向抽查 |
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
86家,5%。 |
4月-11月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28 |
定向抽查 |
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
大中小学教材、教辅出版单位。 |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 |
7家,100%。 |
4月-11月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29 |
定向抽查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
全区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经营范围或许可项目含化肥、农药、油漆、汽车用润滑油、米、面粉、洗衣粉、合成洗涤剂、牙膏、调味料、饮料、食用油、杂粮、洗发液、化妆品、小食品、包装饮用水、啤酒、罐头食品,各市根据当地实际选定其中不少于5种。) |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 |
根据当地实际,5%。 |
4月-11月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30 |
定向抽查 |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
获发型式批准证书且纳入国家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内的生产企业。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
12家、8%。 |
4月-11月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31 |
定向抽查 |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电饭锅销售主体。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
10家,100%。 |
4月-11月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32 |
定向抽查 |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坐便器销售主体。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
4家,100%。 |
4月-11月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33 |
定向抽查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监督检查。 |
各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
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
14家,20%。 |
4-11月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34 |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全区实施企业标准信息公开的企业。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
全区实施企业标准信息公开的企业(以实际情况为准)抽查比例0.1%。 |
6月-11月 |
质量标准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35 |
定向抽查 |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全区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公布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
全区社会团体(以实际情况为准)、抽查比例5%。 |
6月-11月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36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定向抽查 |
对获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
机动车检验机构。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全区机动车检验机构440家,抽查80家。 |
3月-12月 |
质量标准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37 |
定向抽查 |
对获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156家,抽查30家。 |
3月-12月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38 |
定向抽查 |
对获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
食品检验检测机构。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全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165家,抽查25家。 |
3月-12月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39 |
定向抽查 |
对获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
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全区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346家,抽查45家。 |
3月-12月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40 |
专利真实性和专利标识标注规范性监督检查 |
不定向抽查 |
1.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
全区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合及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已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20年度纸质年报的个体工商户。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全区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农合及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抽查比例3%; |
6月-11月 |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41 |
专利代理监督检查 |
不定向抽查 |
1.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检查; |
全区专利代理机构(含区外分支机构)。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
抽查专利代理机构20家,抽查比例33%。 |
6月-11月 |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42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不定向抽查 |
商标使用行为。 |
全区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信息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 |
县级、市级市场监管部门门 |
全区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信息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抽查比例5%。 |
7月-10月 |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43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检查 |
定向抽查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 |
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全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持有人(自建数据库)。 |
县级、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全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持有人(自建数据库),抽查比例100%。 |
8月-10月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44 |
商标印制企业行为检查 |
定向抽查 |
商标印制企业行为。 |
全区经营范围有“商标印制”的市场主体。 |
县级、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全区经营范围有“商标印制”的市场主体,抽查比例5%。 |
8月-10月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45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定向抽查 |
商标代理行为。 |
全区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信息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自建数据库)。 |
县级、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全区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信息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自建数据库),抽查比例100%。 |
8月-10月 |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上思县市场监督系统依照自治区局计划执行)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检查主体 |
总基数、抽查比例 |
检查日期 |
牵头股室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01 |
登记事项检查 |
不定向抽查 |
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全区存续市场主体。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全区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农合及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抽查比例3%; |
7月-11月 |
信用和企业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02 |
公示信息 |
不定向抽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全区2021年6月30日前已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合及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已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20年度纸质年报的个体工商户。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全区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农合及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抽查比例3%; |
7月-11月 |
信用和企业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03 |
价格行为检查 |
定向抽查 |
对中介、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以及执行明码标价情况的抽查。 |
全区行业协会商会。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按当地实际数量确定抽查比例。 |
4月-11月 |
执法稽查大队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04 |
合同行为检查 |
定向抽查 |
1.对合同提供方履行公示义务的检查; |
全区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企业。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按当地实际数量,抽查比例5%。 |
4月 |
信用和企业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06 |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查处检查 |
定向抽查 |
1.平台经营者是否建立有平台上经营者登记备案的基本信息制度; |
全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20家,25%。 |
6月-8月 |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 |
45000020211001007 |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 |
定向抽查 |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全区设立的拍卖企业。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拍卖企业(根据实际数量),抽查比例10%。 |
7月-11月 |
信用和企业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08 |
定向抽查 |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全区文物商店和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文物商店(根据实际数量),抽查比例90%。 |
7月-11月 |
信用和企业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09 |
广告行为检查 |
不定向抽查 |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
全区经营主体。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7.5785万,1%。 |
11月30日前 |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10 |
不定向抽查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
全区经营主体。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7.5785万,1%。 |
11月30日前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11 |
不定向抽查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全区经营主体。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17.5785万,1%。 |
11月30日前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12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定向抽查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加油站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市场上或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
加油站3157家,抽查368家。 |
4月-10月 |
质量标准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13 |
定向抽查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与工信厅联合抽查)。 |
市场上或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
预拌混凝土企业310家,抽查100家。 |
6月-11月 |
质量标准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股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14 |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498家,抽查比例100%。 |
4月-10月 |
食品销售监督管理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15 |
食品安全抽检 |
定向抽查 |
食品安全抽检。 |
全区食品重点经营主体(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农贸市场)。 |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全区食品重点经营主体1665家(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农贸市场),抽查比例20%。 |
4月-11月 |
食品销售监督管理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16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
定向抽查 |
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含食品相关产品)458家,抽查比例100%。 |
4月-10月 |
质量标准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17 |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饮料、调味品、白酒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2021年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79家: 1.饮料全区总基数758家,计划检查38家,抽查比例5%; 2.调味品全区总基数380家,计划检查24家,抽查比例6%; 3.白酒全区总基数96家,计划检查17家,抽查比例18%。 |
3月-12月 |
食品销售监督管理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18 |
食盐销售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食盐销售监督检查。 |
食盐销售者。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预包装食品经营者 41.3万,3%。
|
4月-11月 |
食品销售监督管理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19 |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保健食品销售者。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保健食品食品经营者 20.8万,5%。 |
4月-11月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20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经营者 3.4万,5%。 |
4月-11月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21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全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者 0.6万,10%。 |
4月- 11月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22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对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
全区客运索道使用单位。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全区客运索道使用单位7家,抽查比例100%。 |
4月-11月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23 |
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
全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全区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根据实际数量),抽查比例25%。 |
4月-12月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24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
全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全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根据实际数量),抽查比例25%。 |
4月-12月 |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25 |
计量监督检查 |
定向抽查 |
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检查。 |
全区经营主体(经营范围或许可项目含眼镜制配)。 |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 |
根据各地实际经营眼镜制配活动的市场主体基数为准,抽查比例5%。 |
4月-11月 |
质量标准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股 |
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26 |
定向抽查 |
成品油市场计量专项监督。 |
全区经营主体(经营范围或许可项目含成品油零售市场主体)。 |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 |
以获自治区商务厅批准的可开展成品油零售经营的市场主体基数为准,抽查比例15%。 |
4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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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27 |
定向抽查 |
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
86家,5%。 |
4月-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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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28 |
定向抽查 |
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
大中小学教材、教辅出版单位。 |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 |
7家,100%。 |
4月-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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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29 |
定向抽查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
全区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经营范围或许可项目含化肥、农药、油漆、汽车用润滑油、米、面粉、洗衣粉、合成洗涤剂、牙膏、调味料、饮料、食用油、杂粮、洗发液、化妆品、小食品、包装饮用水、啤酒、罐头食品,各市根据当地实际选定其中不少于5种。) |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 |
根据当地实际,5%。 |
4月-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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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30 |
定向抽查 |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
获发型式批准证书且纳入国家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内的生产企业。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
12家、8%。 |
4月-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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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31 |
定向抽查 |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电饭锅销售主体。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
10家,100%。 |
4月-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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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32 |
定向抽查 |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坐便器销售主体。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
4家,100%。 |
4月-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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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33 |
定向抽查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监督检查。 |
各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
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
14家,20%。 |
4-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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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20211001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1双随机抽查计划 |
45000020211001034 |